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共有4种基本类型,但也有时也会根据情况附带强调段和其他事项段,它们分别适用的情形如下:
1、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这类审计报告在形式上并没有附加保留意见段,作用是证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公允的。
2、保留意见。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或者,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这类审计报告在正文中附加保留意见段,作用是证明财务报表除保留意见所涉内容之外的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公允的。
3、否定意见。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如果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这类审计报告在正文中附加否定意见段,作用是证明财务报表受否定意见段提及内容的影响,无法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4、无法表示意见。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这类审计报告在正文中附加说明段,作用是证明注册会计师受说明段提及内容的影响,无法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